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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中院院长刘明为困难当事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毛月月

法讯社(毛月月 悦少燕 李笑琪)12月20日上午,寒风凛冽,在元旦及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帮助困难当事人能够度过一个温暖的节日,河南省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先后来到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浚县新镇,为身有残疾、家庭困难的救助申请人李某星、赵某希、赵某英三人送上了共计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河南省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大军,淇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薄报亮,浚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吕文涛等陪同。
 


据悉,这三起案件都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执行人起诉到法院并得到法院支持赔偿款的判决,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或因贫困暂无执行能力,或长期下落不明,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陷入执行不能,且三名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都非常困难,缺少收入来源。



经当事人申请,河南省鹤壁中院多次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根据省法院三级联动司法救助相关要求,对他们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成功为他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感谢法院的关心,送来了救助金,还送来了党的温暖。这不仅给了我们经济上的帮助,更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解决了燃眉之急,真诚地感谢党、感谢法院。”每到一户,申请执行人都紧握着刘明院长的手激动地说。

刘明院长在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坚定生活信念的同时,还对申请救助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并对司法救助金的性质、目的,准予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理由进行了详细解释,既彰显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怀,又传递了法院情暖百姓的司法温度。

当下,河南省鹤壁市正在全面开展“守初心、担使命、情暖百姓”活动,进百家门访百家事解百家忧,鹤壁中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开展情暖百姓活动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渠道,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申请人心坎上,以实际行动守好初心、担好使命,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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