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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牧野镇纪委整合监督力防范“微腐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田波涛

  法讯社(郑国敏 王艳艳)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防范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牧野区牧野镇下辖各村按照法定程序,实现了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实现党内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深度融合、贯通发力,推进村级监督全覆盖,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组织延伸。
 
  今年以来,牧野镇纪委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交流、发放指导手册等方式,对辖区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加大培训力度,就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何开展工作、理顺与村两委的关系、按照规范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业务指导,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产生、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讲解,解决“监督什么”“怎样监督”问题。
 
  牧野镇纪委要求各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是要认提高政治站位,当好“监督员”,真正做到介入监督、把关,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不断加强学习,了解社情民意,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二是严把审核关,对村级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财务开支等严格审核把关,对资金使用环节、转移途径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村级事务运行顺畅、合法合规。
 
  另外,牧野镇辖区各村聘请三到五名廉情监督员,廉情监督员来自群众,熟人、熟地、熟悉情况,是群众最熟悉、最信任的人,是基层监督力量的有益补充。
 
  牧野镇积极探索推进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拧成“一股绳”,重点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强化了对村级“人、财、权”的“零距离”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减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发挥好正风反腐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组延伸,有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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