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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田波涛

  法讯社(田波涛)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年来,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和河南省黄河河务系统、黄河流域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共同促进了省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妥善审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各类案件,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郑铁中院联合河南黄河河务局,在濮阳渠村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基地。
  4月1日上午,郑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和河南黄河河务局二级巡视员王松鹤共同为濮阳渠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基地揭幕。濮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起鹏出席揭幕仪式并讲话,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中国民主同盟濮阳市委员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领导到场参加揭幕仪式。
  司法保护宣传基地位于濮阳县渠村乡黄河左岸大堤边,紧邻渠村引黄入冀补淀渠首闸。基地围绕黄河治理保护、警示教育、宣传引导等功能,集中展示了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成果,以法治黄河润民心,引导沿黄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关心黄河、爱护黄河、共建幸福河的浓郁氛围。
 
  揭幕仪式后,郑铁中院与濮阳黄河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在司法保护宣传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附近群众介绍司法保护宣传基地,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材料,提升广大群众保护黄河、保护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共同守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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