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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开展涉彩礼纠纷普法宣传暨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田波涛

法讯社(周亚飞)为遏制高额彩礼,构筑良好社会风气,从源头上减少涉彩礼纠纷,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指数,4月26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干警到闹店镇政府开展“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暨闹店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宣讲,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闹店镇、村党员干部作法律宣传,同时对该镇26个村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指导培训。

宣讲中,闹店法庭负责人姚向阳,结合多年来审判、调解经验,就该规定出台的背景、必要性、适用范围做了介绍,同时在讲解中援引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律规定以及本规定第2条,从大众视角下的传统习惯、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个案区分的实际情况等方面,清晰而又深入地阐释了彩礼返还规则,并对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做了详细介绍。重点围绕涉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本次规定新增的两种彩礼返还规则、嫁妆处理规则、“共同生活”的认定规则、双方的过错认定等司法实践中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近年来,彩礼数额不断攀升,这不仅背离了彩礼为“礼”的初衷,更使得彩礼给付方不堪重负,不利于婚姻的幸福和家庭稳定,也给社会和谐发展埋下隐患。

此次宣讲,闹店法庭干警传达了法律遏制高额彩礼的价值导向,将移风易俗的风向标传导至各村,积极引导辖区内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同时通过培训,提升了该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为发挥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法治保障。有良法方有善治,闹店法庭将以本次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深入镇村指导人民调解,为从源头上减少涉彩礼纠纷、实现溯源治理不断努力,不断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辖区内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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