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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建房合同起纠纷 干警调解终执结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田波涛

  法讯社(陈登级 耿海鑫)近日,鲁山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不仅彻底化解了矛盾,还解除了双方的后顾之忧,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陈某与王某签订建筑合同,约定由陈某为王某建设房屋,但在施工完毕后,王某却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现象,便与陈某协商解决漏水后再支付剩余款项,但二人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后,双方达成调解,约定王某先行向陈某支付部分工程款,陈某修复完房屋后,王某再支付剩余款项。但之后二人却对房屋修复的方法、材料以及工艺产生了分歧,故双方均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登级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王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但是要先让陈某对房屋进行修复。陈登级在了解到该情况后,便想通过和解的方式将该矛盾彻底解决,当两人来到法院后,陈登级分别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并在充分考虑双方最迫切的需求后,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经过陈登级的不断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房屋由王某自行负责找人修复,陈某放弃3万元工程款作为王某修复房屋的费用。随后王某当场付清了剩余的工程款,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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