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大营法庭 “四个改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6-08    
  法讯社(高建彬)宝丰县人民法院大营人民法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四个改进”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提能力转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大营法庭作为乡镇中心法庭,全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新收案件直接在法庭窗口登记、交费,在法庭完成案件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文书、申请执行等全部程序。今年以来,大营法庭新收案件578件,其中法庭直接立案497件,法庭立案率已上升至86%。同时,对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的案件、调撤案件,由法庭代为办理退费手续,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带给群众。
 
  二是从“坐堂问案”向“穿透办案”改进,狠抓办案质量。随着案件审理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乡镇中心法庭处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领域,而此类案件当事人往往更注重“摆理”,“举证”意识不强,且委托律师率低。就此类案件,大营法庭采取“穿透式”审理方式,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依职权主动调查,从诸如借贷案件的款项来源、出借能力、出借途径等多个方面综合判断借贷真实性;从村干部、村委会、派出所等多个渠道,印证案件真实情况,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正确。一年来,大营法庭处理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案件无一改判,民间借贷案件二审改判1件,且连续两年实现“零发回”。
 
  三是从“案件审结”向“问题解决”改进,提升工作效果。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大营法庭作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庭,以为辖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为追求,在稳固案件处理法律效果的同时,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庭大力推进案件繁减分流,努力压缩履行合同案件审理周期,落实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各项举措,获得了辖区企业的普遍好评。去年12月份,大营法庭用时21天审结两起买卖合同案件,大营镇金麦穗公司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四是从“不告不理”向“积极参与”改进,助力乡村振兴。大营法庭在工作中,依托设立于各乡镇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对群体性案件、涉农案件等影响乡镇社会稳定的苗头案件,提前介入,了解分析案情,协助乡镇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2021年,大营法庭配合大营镇政府连续处理了大营镇赵楼村20余户、上李庄村400余户村民与农业合作社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双方均达成了和解协议,在诉讼程序外圆满化解了纠纷。
 
  下步工作中,大营人民法庭将立足职能定位,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通过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中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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