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现场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2-12-15    
  法讯社(耿海鑫 时增旭)12月1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到现场见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案情回顾】
 
  申请人顾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鲁山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叶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从原告顾某位于磙子营乡三官庙村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内搬出。叶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2021年8月10日,顾某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叶某当时没有房屋可居住,强制执行将会导致其居无定所,遂终结执行。后身为“五保户”的叶某搬入了政府为其建的新房,但生活物品依然堆放在案涉房屋内拒不腾出,顾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叶某依法送达了限期腾房通知书,并多次释法明理,但叶某依然拒不腾房。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该案顺利执行,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当地乡党委、派出所、村委的配合协助下,鲁山县人民法院于12月14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截至上午11时,被执行人叶某的物品全部腾出,案件圆满执结。
 
  现场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对此次行动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法院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组织有力,公正高效,以公众开放日的形式开展工作,提高了执行工作透明度,生动形象地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下一步,鲁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广泛邀请群众走进法院,感受司法新气象、新风貌。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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