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帅飞:心之所向 不负韶华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3-29    
  法讯社(田波涛)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对标看齐、比学赶超,推动宝丰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新成效,宝丰法院微信公众号特推出“标兵风采”专栏,今天刊发第一篇——《兰帅飞:心之所向不负韶华》。
  兰帅飞,男,汉族,199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17年7月通过河南省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进入宝丰法院,现任闹店人民法庭员额法官。2023年8月被县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文明建设事务中心评为宝丰县文明职工;2024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3月被市中院评为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男儿生身自有役,那得误我少年时。入职7年,兰帅飞还是最初那个少年,怀揣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栉风沐雨前行,以勤恳为基,把执着和初心熔铸成公正,在法槌起落间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以办案质量坚守初心
 
  90后的兰帅飞,从2017年进入宝丰法院,从最初的“无从着手”到现在的“行家里手”,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改变的是角色,但不改的是追求公正司法的初心。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魏某与被告姬某均系年过六十的老人,经人介绍认识,本是一段美好的“黄昏恋”,两人婚后却因为各种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兰帅飞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年纪较大,审理这起案件既要尊重法律的严肃性,也要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通过与两位老人的多次沟通,也意识到两位老人没有意愿继续存续这段婚姻,只是男方对支出的彩礼强烈要求返还。最终经过兰帅飞的耐心调解,最终以女方返还男方5000元调解结案。2023年9月担任员额法官以来,兰帅飞共计受理169起案件,结案105起,其中调解撤诉65起,判决40起,所办案件无发回改判情况。
 
  以学习耕耘铸牢初心
 
  2019年兰帅飞协助办理破产案件以来,面对新领域,他沉下心来学习,主动向拥有资深破产审判经验的法官请教,同时注重总结经验,钻研案件中出现的疑难杂症,剖析提炼审判经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管理人沟通分析,主动向上级法院破产庭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力争解决好每一个破产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宝丰县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过程中,通过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自立案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仅用时35天,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网拍成交,破产财产变现1809万元。宝丰县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通过网络拍卖、线上征求债权人意见的方式,优化了办案效率,从立案到最终分配完毕用时91天。2019年以来,兰帅飞共计协助办理破产案件26件,审结22件,通过和解方式结案1件,通过重整方式结案1件。
 
  以服务理念践行初心
 
  平顶山市某公司与苏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公司负责人在外地,兰帅飞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最终实现案件快审快结,缩短了涉企案件的办案周期。在案件后续走访中,兰帅飞到企业了解企业的用工管理、运营模式、当前存在的困惑问题以及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期待,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同。兰帅飞表示:“办案过程中要关注企业发展的急愁难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2023年5月宝丰法院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法制宣传月活动,兰帅飞作为普法干警前往河南洁石集团、京宝焦化等9家县内重点企业以“廉洁自律,做法律明白人”为题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宣讲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千方百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心不清则无以见道,志不确则无以立功。既然选择了法官的职业,就要坚持铁肩担道义,坚定捍卫社会公平公义的初心。既然选择了初心,就要心之所向,不负韶华。
责任编辑:田波涛
首页 | 要闻 | 政法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食药 | 环保 | 城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法讯社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Copyright © 2018-2020 法讯社 新媒网络信息中心
本网律师顾问: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19022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