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善用庭审“法治课堂” 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4-12    
  法讯社(王萌)4月11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立担任审判长与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等人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诉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及第三人丁某、折某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代表人文胜伟及县政府副县长孙志刚出庭应诉,县农业农村局2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旁听。
  该案系因郏县某家庭农场为宝丰县李庄乡种植户丁某和折某提供了70余亩地的辣椒种子,因质量原因,丁某和折某向宝丰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经调查后,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对张某经营假种子行为给予行政处罚6万元,张某不服复议至县政府,县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张某亦不服诉至宝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捍卫利害关系人切身利益,宝丰法院决定对该案公开审理,并邀请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旁听,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农民利益无小事,公共利益的界定权应该掌握在“公众”手里。庭审前,合议庭成员经过详细阅卷、调查、询问等程序了解到该案深层次折射出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涉农案件的行政审判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法律在约束那些越线行为的同时,也应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近年来,宝丰法院一直积极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敦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涉及农民合法权益的监管,切实提高监管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宝丰法院立足行政审判工作职能,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党委统筹、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坚持将纠纷解决关口前移,部分案件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涉农行政案件近五年来一直处于下降状态。同时,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起完善的保障体系,加强对保障措施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以行政审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把讲道理和讲法律结合起来,教育人、约束人、规范人,努力敦促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在法治轨道之内,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繁荣。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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