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四季“前哨”刑事辩护论坛

来源:法讯社    作者:冯利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2-20    
  法讯社(严海龙胡立军)信息网络技术孕育了大数据时代,推动了数字经济的繁荣;同时,信息网络技术的滥用也不断游走于罪与非罪的边缘。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中立性网络技术运用过程中的罪与罚,使技术的归技术、法律的归法律,实现数字经济发展与数据信息保护的统筹兼顾。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前哨”刑事辩护论坛继前三季之传统,再次聚焦刑法前沿问题,于2021年12月19日成功举办了以“大数据时代网络中立技术运用过程中的罪与罚”为主题的“前哨”第四季刑事辩护论坛。

  本次论坛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教授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彦强教授作研讨嘉宾,一起与省内从事刑事案件办理的一线专家与数百名律师朋友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共同参与研讨。
  本次论坛主要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江溯教授作题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扩张与理论限缩”的主题报告。江溯教授首先介绍了帮信罪的行为结构特征及理论认知模型,接着指出当下帮信罪的司法扩张虽然具有一定的制度背景,但主要是构成要件认定的不规范所致。包括:“明知”认定标准的虚化、帮助对象认定的泛化、帮助行为认定的扩大化以及“情节严重”认定的模糊化。江溯表示,对帮信罪进行理论和实务的限缩也需要对症下药:明确“明知”的判断标准、规范对下游犯罪的理解,强化帮助行为的类型性与“情节严重”的明确性。南京市律协刑诉委薛火根主任高度评价了江溯教授所作的主题报告,并结合具体案例从刑事辩护的角度对帮信罪的司法实务问题作了进一步阐释。
  论坛第二单元由王彦强教授作题为“网络技术运用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理解与适用”的主题报告。王彦强教授重点解读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逐一阐释了本罪的对象要素、行为要素与非法性要素,并对上述构成要件在司法实务及刑事辩护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着重强调。与谈嘉宾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黄洵博士表示对王彦强教授的观点高度认可,黄洵博士还介绍了数据保护对于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的价值张力。两位专家交相辉映的讨论使与会者大大拓展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边界,得享学术的盛宴。

  南京市律协席超副会长作总结发言。席超副会长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主题的前沿性、必要性与重大理论和实务价值,同时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预祝“前哨”刑事辩护论坛作为颇具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越办越好。最后,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周东生主任对与会的学者、专家和各律师同仁表示感谢,并与大家相约“前哨”刑事辩护论坛第五季。
 
  本次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主办,由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承办。南京市律协对本次论坛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冯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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