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群矛盾牵出两起纠纷 调解员抽丝剥茧巧解决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4-04    
  法讯社(李时国 张珂瑜)近日,获嘉县位庄司法所和该乡调委会抽丝剥茧,成功化解一起由干群矛盾牵出的树木种植分成和修路补偿两起纠纷。村委会和当事人李某非常满意,纷纷为调解员竖起大拇指!
 
  事情是这样的:3月13日上午,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来到位庄乡调委会,一进门就气呼呼地掏出一份手写合同,委屈且不满地说:他们当干部的说终止就得终止?难道这份盖有大红章的合同就不管用了?调委会主任乔庆金立即上前,一边安抚老人一边询问情况。
 
  经了解得知,他是位庄乡A村的李某,2004年他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一份为期25年(2004年2月至2029年2月)的“卫河堤内种植树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承包该村卫河堤用于种植树木,树木由个人投资并管理,树木成材后村委与个人按“一九分成”。今年2月,他在村委不知情时卖掉树木,也没有及时向村委上交10%的卖树款。他说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2020年高标准农田道路修建时,自己的人口地被占0.5亩,在赔偿问题上村干部一拖再拖,拒不解决”一事所引起的。现在村干部要终止“卫河堤内种植树木”合同,并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司法所所长兼调委会主任乔庆金随即和调解员王希新、李时国介入调解工作。
 
  3月14日上午,李某和村委干部来到乡调解室。调解过程中,村干部也说出了终止合同的原因:
 
  1、2020年修建这段“C”字弯土路时,因需要取直并加宽,就占了本村李某等10家农户不足一亩的人口地。但因该路段属于位庄乡B村地界,经协调,让B村拿出6000元作为占地的一次性赔偿费,由于种种原因,该款项也一直未能到位。之后,其他9家愿意接受“按6000元分配到户的一次性赔偿”意见。唯有李某不同意,他坚持以1200元亩的标准,按照占用其0.5亩地年年包赔,其实只占了他家0.2亩。他这种无理要求村委会无法满足!
 
  2、在履行“卫河堤内种植树木”合同时,李某的确违约在先,卖树时他既没有通知村委一同来议价,也没有把树价10%的款项交与村委。所以,村委会认为这份原本就不规范的合同,要么终止,要么把“一九分成”变更为“三七分成”。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认真分析,认为该案中两件事情综合的焦点是“占地赔偿问题”,而在赔偿上“占地面积”是争议的关键点。思路清晰了,调解员立马来到该路段实地查看并丈量,并群众走访,做到心中有数。
 
  3月15日上午,调解员再次通知双方到调解室。针对争议的焦点,调解员有的放矢,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引导他们明白:良好的干群关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纽带……
 
  一番促膝交流、诚心诚意疏导之后,双方的怨气情绪逐渐被舒缓。趁热打铁,调解员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都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1、A村委一次性赔偿李某修路占地款壹仟余元,李某表示以后不再向村委会主张其他权利;
 
  2、李某向村委会一次性补缴2023年卖树款4600元(即总价的10%);
 
  3、对原不规范合同进行完善,将“一九分成”变更为“二八分成”,并把原合同承包期限延长到2033年2月。
 
  至此,一起干群纠纷经过调解员的努力终于圆满了结。在以后的工作中,获嘉县位庄司法所将继续联合乡矛调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妥善处理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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