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徐营司法所:“拉家常式”调解  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3-11-26    
  法讯社(秦鑫 张珂瑜)11月24日,获嘉县徐营司法所所长浮长青在对一起施工现场碰撞赔偿案回访时,当事人浮某感激的说:“谢谢您当场解决纠纷,我的伤已痊愈,您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
 
  事情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9月16日(星期六)下午,徐营司法所所长浮长青在经过获嘉县和武陟县交界时,发现修桥工地有很多人围在一起大吵大闹,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多人准备“动武”,矛盾不断升级激化…
 
  出于职业习惯,浮长青急忙走进人群,首先表明自己身份,然后对群众进行疏散,并将当事人双方带到工地旁边的一间办公房里。
 
  经询问得知,当天下午5点多,承包人孟州市刘某在获嘉县和武陟县交界处的修桥工程施工时,工地铲车碰到骑着电动三轮车的浮某,浮某被碰伤,三轮车也被碰毁。浮某的父亲带领亲朋好友欲将铲车司机强行带走,双方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刘某认为,自己在工地内发生事故的地方设有警示标牌,受害人违规进入,不应承担责任;浮某认为,工地紧挨大路,无法有效分清是工地还是到大路,刘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浮所长首先勘察现场,随后对双方的说辞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和人情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拉家常式”调解。
 
  浮所长心平静气地说:这件事是你们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既然发生,你们就应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社会是法治社会,凡事要讲究道理和法律,吵架和打架斗殴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让事情发展到不可控的地步。语重心长的开导使双方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浮所长进一步劝刘某:你在获嘉县施工,一方面是挣钱,另一方面也是造福获嘉县和武陟县的老百姓。与浮某互相争执,不仅耽误你施工,还影响群众及上级领导对你的印象,有损工地声誉。况且你那个施工牌设置不清楚,未设置有效围栏将工地和大路阻隔起来。按照法律,你施工不合法,甚至有可能吊销你的经营资格。刘某坦言:我也认识到这个问题,只是对方态度强硬,要扣留司机,甚至要敲诈勒索,自己咽不下这口气。
 
  接着浮所长又对浮某说:你本身也存在问题,一是缺乏危险警觉性,明知道施工还走得太近。二是你强行扣押司机的行为违法。我们凡事要讲法律,即便自己利益受损,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索取赔偿。你的违法行为,最终导致你可能赔偿金没要到,自己还要受到拘留。
 
  见当事人双方态度缓和,浮所长趁热打铁,给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件事情也不复杂,可以调解,也可以起诉。接着浮所长又分析利弊:如果到法院起诉,一要交起诉费,二是结案时间长,这不仅影响和气,又耽误时间;如果调解,就有可能当场解决。在浮所长的提议下,双方同意调解。
 
  最终,在浮所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刘某赔偿浮某医疗费、误工费共计2000元及电动三轮车一辆”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刘某要请浮所长吃顿便饭表示感谢,浮所长婉言谢绝: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奖励。双方当事人和工地工人纷纷对浮所长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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