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

来源:    作者:周铁钳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23    
  法讯社(周铁钳 崔红生 刘全军 谷佳佳)近日,栾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土地储备范围、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县土地储备工作进行了规范。《意见》提出,土地储备工作要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坚持宜收储则收储、宜出让则出让的原则,规范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意见》提出,当前全县土地储备工作的重点:一是强化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完善储备土地出入库工作制度,制定储备土地出入库工作程序,建立储备土地信息库,对储备土地实行统一的出入库管理。通过“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供水”,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有效调控。二是科学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将县城区内重点地段的所有农用地、棚户区改造地段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并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偿。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县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储备计划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由各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完成入库前的征收、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三是加快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要加强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管理,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前期整理项目方案,报县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予以实施。四是规范临时利用管理。储备土地未实施供地前,在不影响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将对库存的储备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利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意见》的下发对我县下阶段科学、高效、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做出了很好的指导。当前,我县在工业项目和交通项目建设等领域上还存在着土地供应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项目落地进度不快。土地储备机制建立后,将城乡分散土地逐步归集于土地储备库,按计划做好供应土地的各项前期开发工作,再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的供应数量、结构、布局、价格、时间等进行有效控制,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时供应土地,从而形成规范化的储备、出让机制,既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保值增价和优化配置,也给全县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切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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