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法院:发电不入网,拒不返还供电设备? 看张良法庭如何调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4-27    
  法讯社(杨金铎 赵铭翼)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安装光伏板导致屋顶漏水所引发的案件,经承办法官现场勘察、组织调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2023年5月4日,河南开封某科技公司与孟某就安装某牌太阳能光伏电站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给孟某提供相关光伏发电产品,并负责安装、运维等服务,孟某提供自家屋顶资源,并享受固定收益。不料,孟某在屋顶安装了56块光伏板及配套部分辅材后,却声称自家房顶因该公司在设备安装时被钻孔打穿,导致开裂、漏水等现象,要求对其房屋进行修缮,在此期间既不让设备正常运营发电,又拒绝原告将设备拆除。之后,该公司多次同孟某协商相关设备拆除事宜,但孟某均不同意。无奈之下,该公司将其诉至法庭,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返还设备。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的症结所在,为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立案当天,承办法官联系原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孟某家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发现屋顶确实有渗水现象。
 
  近日,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点明显,为同时解决原被告的问题,庭审结束后,承办官提出了一个兼顾两头的想法:一方面原告公司赔偿孟某一定的费用,弥补孟某因房屋受损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孟某要让该公司将发电设备拆除,挽回公司损失,但原本用来固定板材的钢构架子留在原处,以便孟某后期搭建雨棚。
 
  听到这个方案后,双方均表示满意。随后原告公司在拆除设备后,当日赔偿孟某10000元房屋修缮费,并按约定将设备支撑架留给孟某。至此,该案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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