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执行和解促履行

来源:法讯社    作者:田波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4-22    
  法讯社(耿海鑫)“你们怎么知道我在家的?现在才7点多,你们都不休息的吗?”被执行人一脸吃惊地看着执行干警说道。近日,鲁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顾某驾驶摩托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与朱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朱某额骨骨折及头部身体多处外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顾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但二人却对赔偿金额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朱某遂将顾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顾某赔偿朱某7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登级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顾某,经调查发现,顾某一直防备着执行干警,长期不在家,就算回家也是匆匆收拾一下,就赶紧离开了,当执行干警得知消息赶到顾某家中的时候,其早已不见了踪影。
 
  经过长时间的摸排,执行干警终于发现了顾某回家的规律。近日,陈登级突然得知顾某回家的消息,根据以往顾某在家的规律,其第二天一大早就会离开,为防止再次扑空,执行干警一大早就赶到了顾某家中,将其堵在了家里,接着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顾某被拘传回法院后,陈登级积极对其进行劝导,分析利害关系,但其却一直表示没钱,在给顾某做了一天的工作后,其仍不为所动,陈登级便将已经准备好的拘留手续拿给顾某看,并告知其如果再不履行,马上就将他拘留。顾某听完后,当场就表示不想被拘留,会联系家人帮忙履行该欠款。申请执行人朱某看到顾某也确实没钱,表示自己愿意免除一部分执行款,最终,顾某当天履行了5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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